|
楚雄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年级《解析几何》课程考试大纲 一、课程性质:《解析几何》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主干课程。本课程的基本思想是用代数的方法来研究、解决几何问题,为了把代数运算引入到几何中来,最根本的做法就是把空间的几何结构有系统地代数化、数量化。因此本课程首先在空间引进向量概念及其运算,并通过向量来建立坐标系;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空间的平面、直线、常见曲面与二次曲面及一般二次曲线等轨迹的方程及其图形和性质。 二、考核的方式:实行教考分离,由非任课教师出题,笔试,闭卷,在考试周考试。试卷的批阅工作由本课程负责人组织数学教育教研室教师流水批阅,认真作好试卷分析,这是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,也是每一位阅卷教师应尽的责任,试卷分析应及时作出考生成绩的分布,不及格、及格、良好、优秀的比例并分析原因,评判得失,同时对试卷的难度、题量是否适宜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,使试题库的建设不断改进、完善。试卷分析完毕后,装订试卷,交教学秘书存档保管。试卷的评阅遵循楚雄师范学院试卷评阅规范。 三、考试要求: 第一章 向量与坐标(该内容的分值约占30%)
1、知识要求: 通过对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掌握以下内容: (1)向量的定义、表示、向量的线性运算、向量的分解、几何运算及有关概念。 (2)坐标系的概念,向量与点的坐标及向量的代数运算。 (3)向量在轴上的射影及性质。 (4)重点掌握两向量的数量积、向量积和混合积。 (5)会应用向量工具解决一些几何、代数、三角问题及日常生活中的问题等。 考试重点 向量运算的重要应用:两向量共线、垂直、三向量共面的条件、向量法解决初等几何问题。 2、能力要求: (1)对于向量法、坐标法能运用自如,从而达到数与形的统一。 (2)具备空间想象能力,娴熟的向量代数的计算能力和推理、演绎的逻辑思维能力。 第二章 轨迹与方程(该内容的分值约占15%)
1、知识要求: 通过对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掌握以下内容: (1)平面曲线方程的意义,弄清平面曲线与其方程之间的关系,并能根据已知条件用向量法建立曲线的参数方程或一般方程,能根据条件画出规范的图形帮助解题。 (2)平面曲线参数方程与普通方程的互化。 (3)曲面方程的意义,并能根据已知条件建立曲面的参数方程或一般方程,知道曲面的形状。 (4)两种常见坐标系(球面坐标、柱面坐标)的构成。 (5)空间曲线一般方程的定义和形式。求一些常见的空间曲线的参数方程的方法。 考试重点 求平面曲线的普通方程、普通方程与参数方程的互化、常见曲面的方程的特征。 2、能力要求: 掌握用代数的方法研究、解决几何轨迹问题的基本思想;培养学生准确的观察理解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。 第三章 平面与空间直线(该内容的分值约占30%)
1、知识要求: 通过对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掌握以下内容: (1)空间直角坐标系下平面(直线)一般方程的意义,知道各种形式的平面(直线)方程中常数或参数的几何意义。并能根据已知条件,求出适合条件的平面(直线)方程,并能进行方程的各种形式的互化。 (2)能熟练地根据平面和直线的方程及点的坐标判别有关点、平面、直线之间的位置关系与计算他们之间的距离与交角;特别地会求两异面直线的公垂线方程。 (3)有轴平面束和平行平面束的概念,能运用它们的一般方程解题。 (4)会画空间中一些常见的平面图形。 考试重点 平面的点法式方程和一般方程、直线的对称式方程和一般方程。 2、能力要求: (1)对空间的直线和平面的空间位置有清晰的认识,对于向量法和坐标法能运用自如,从而达到数与形的统一。 (2)具备空间想象能力,计算能力和推理、演绎的逻辑思维能力。进一步提高学生用代数的方法来研究、解决几何问题的能力。 第四章 柱面、锥面、旋转曲面与二次曲面(该内容的分值约占25%)
1、知识要求: 通过对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掌握以下内容: (1)柱面、锥面、旋转曲面的定义特征(几何特征和代数特征)及求柱面、锥面、旋转曲面的方程的常规方法与步骤。母线平行于坐标轴的柱面方程的特征,会根据方程画出柱面的图形。 (2)圆柱面与圆锥面方程的特殊求法。 (3)以坐标轴为旋转轴的旋转曲面方程的求法,并能从方程认识曲面的大致形状。 (4)讨论二次曲面的一般方法,会用平行平面截割法(平截线法)讨论诸曲面的形状和性质。 (5)椭球面、双曲面与抛物面的标准方程与主要性质,并能根据这些曲面的标准方程画出它们的图形。 (6)直纹面及直纹面的直母线的求法。 考试重点
求柱面、锥面、旋转曲面的方程,椭球面、双曲面与抛物面的标准方程与主要性质,求直纹面的直母线。 2、能力要求: (1)对曲面特别是常见的二次曲面的空间位置、形状有清晰的认识,深刻理解数形结合的思想方法。 (2)具备空间想象能力,计算能力和推理、演绎的逻辑思维能力。进一步提高学生用代数的方法来研究、解决几何问题的能力。 四、命题基本原则:非任课教师命题,任课教师不接触试题。试题应紧密结合教材,难易适中,不出怪题、偏题等,遵循院系的命题基本原则。 五、成绩评定
1、平时成绩比列:为平时学习态度、出勤情况、作业成绩占15%;各次测验、期中考成绩占15%;
2、期末成绩比列:70% 按此比例评定总成绩。最后,按要求上交成绩。 六、试题类型 1、题型:不少于五种题型。其中客观性试题-------选择题、判断题、填空题的基本要求为记忆、理解及简单运算;主观性试题-------解答题、计算题、证明题侧重考查学生的运算技巧、计算准确性,逻辑推理能力和知识综合运用能力。 2、比例:基础知识50-60%,基本能力30-40%,综合应用能力10-15%。试题应覆盖教学内容的70%以上的知识点。 3、试卷的题型和分值构成: 客观性试题45%左右、主观性试题55%左右。 4、试卷的难易度: 易题20%左右、中难题60%左右、难题不超过20%。 执笔人:陈萍 审定人:袁丽晴 数学系教研室主任(签字): 填报日期:2007年8月
数学系
2007年8月修订 |